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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湖南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全民健身的热情,拟定于2011年5月下旬在湖南大学南校区体育馆举办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本次比赛为羽毛球混合团体赛,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五个项目,采用国家现行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22日(如遇特殊情况比赛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体育馆

四、参赛方法:每单位可报一个参赛代表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可以兼队员),男、女队员各4-5人。

五、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籍工会会员(含聘用一年以上的合同工、临时工会员,并备有合同签约的复印件)。

六、比赛办法:

1、本次羽毛球团体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2、每场比赛按男女混合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

女子双打的顺序进行,采取五盘三胜制。每盘比赛采取三局二胜制。每局比赛采用21分制。每名运动员每场比赛只能出场一次。

3、预赛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每组取前二名进入决赛。决赛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

4、比赛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5、比赛用球为:胜利牌(Victor)黄金1号。

七、其它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9日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报校工会文体办公室罗见兰老师。

2、校工会定于5月11日下午4:00在工会会议室召开各单位领队会议,并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抽签,确定竞赛规程。

3、参赛队经编排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准无故缺席。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4、参赛运动员需提前到场,准时参加比赛,点名后5分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5、服从裁判裁决,对裁判裁决有异议者,可通过领队向组委会反映,不得与裁判发生争执。

6、各部门工会请将羽毛球参赛运动员名单按此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7、比赛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8、请各部门工会接此通知后,于4月20日(本周三下午)到校工会205办公室领取羽毛球(练习球),并认真做好赛前的组织、训练工作,以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

工会

2011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