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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2日 10:52    浏览次数:[]

一、仪器设备由中心指定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物、借用、登记手续、定期清查核对。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掌管和使用,管理上做到“三防四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专人保管、定期保养、定期上报使用情况,保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提高使用年限。

三、爱护仪器设备,定期维护、检查。每学期末必须进行全面维护保养。

四、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向外借用,确要借用的须经校主管部门批准,签署正式的租借协议或合同;校内借用,需经中心主任批准并办理完备的借用手续。

五、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事故或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待查明原因后,视情况进行处理。

六、未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报废,需作技术鉴定,逐级上报批准。

七、未经设备责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


湖南大学现代工程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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