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2年暑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1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2年暑假自7月15日(星期日)起至9月8日(星期六)止。暑假期间,学生和教师休假。为确保暑期工作顺利开展,为下学期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机关、各单位机关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适当安排工作人员轮休。

(一)校机关、各单位机关轮休时间自7月19日(星期四)起至9月5日(星期三)止,9月6日(星期四)机关全体员工正式上班。

(二)轮休期间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暑假期间,各单位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暑期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为节约能源,轮休期间请各单位尽量安排集中办公。

(四)各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请于7月16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至校办公室刘霞老师(88822745)。

二、暑假期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报主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报校办公室备案。

三、暑假期间, 学工部、园区中心和各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所在办公楼、教学实验楼以及学生宿舍等其他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值班、后勤保障、公共卫生、消防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五、下学期开学工作要求:

(一)2012级全体新生定于9月8日—9日报到,9月10日举行开学典礼并开始入学教育和军训。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切实做好迎新工作,确保新生报到、入学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下学期于9月1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教师须于9月7日(星期五)前返校报到;学生须于9月9日(星期日)前返校报到。

(三)请各单位于9月7日(星期五)上午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送校办公室;各学院于9月10日(星期一)上午将学生报到情况送交学生工作部,9月25日(第三周星期二)前将学生的注册情况汇总分别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