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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干部、教师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组织长沙地区高校2012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2]11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全校教师、干部2012年度学法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全体在职教师、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两年以内即将退休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免考。)

二、考试时间:12月4日(周二)下午2:30—4:30

三、考试方式:开卷考试,时量120分钟。

四、考试内容:以《湖南省“六五”普法2012读本》为主要内容,重点是法治理念和新制定法律法规。电子版可在学校新闻网的“理论课堂”栏目下载。

五、组织形式:分设南、北校区两个考点。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

六、考场安排:中楼302

七、试卷领取:考试试卷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宣传干事或监考员于12月4日上午到南校区办公楼233#(南校区各考场)和北校区行政楼406#(北校区各考场)领取试卷。

八、试卷交送:考试试卷请各单位宣传干事于12月5日上午10:00前将清点好的考卷(按照参考人员报表顺序清理)送至办公楼233#(南校区各单位)和北校区行政楼406#(北校区各单位)。

特此通知。

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2-11-27